中央政法委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裁判文书,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任务是: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处理意见,劝导其服判息诉;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协助申请人开展救助申请工作。
律师向信访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应当遵循无偿公益的原则。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政府以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律师提供适当的工作补贴和案件化解成功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不等于代理申诉,如果信访者需要律师代理申诉,则需正常合法支付费用,如果生活存在困难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意见》要求,各政法接访单位要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律师人身安全;对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支持,对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对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应当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意见》强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工作原则。不得泄露化解和代理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不炒作有关敏感、复杂信访案件,严禁支持、唆使、组织信访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对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取消其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资格,并视情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自愿平等的,不强制化解、不偏袒政法单位、不误导信访群众,“律师是提供政法服务,不是政法机关的说客”。该负责人表示,律师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既向信访群众讲法明理,又督促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
北京成立第三方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
北京是全国较早引入第三方力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地区,自2012年9月以来,市高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等单位开始组织参与全市三级法院小红门信访接待站接访工作,目前已接待信访人1011人,其中律师接待784人。今年4月9日,第一批50件涉诉信访“骨头案”正式交由23名长期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化解群体矛盾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律师开展工作。
在2012年开始的律师参与接访的基础上,今年10月,北京还成立了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统筹接访和个案化解力量。
该中心的主要参与者除了律师之外,还有法学家、心理咨询师、调解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社会知名人士包括著名的法制节目主持人。中心将接访的地点从小红门扩展到公安局和检察院的信访大厅,目前已接待150余人次。
接访人员可随时将信访者的情况录入系统,对于需要进行个案化解的案件,中心或者公检法单位可通过系统指定合适的律师或其他专家来进行评查。评查时间为3个月,要求专家与当事人进行2到3次的面对面谈话、查阅材料、调取证据,并与承办人员来谈话,最后提出意见和看法。
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查论证。中心成立三周以来,已经对北京市高院移送的3个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发现1个案件在法律的适用和诉讼程序上可能存在问题,目前形成的意见书已经提交高院。
据了解,北京市目前已投入350万用于购买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服务,为每名律师值班一日补贴300元,律师形成一份法律意见获得2000元。本组文/本报记者 赵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