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22日下午在吉隆坡国际会议中心同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见证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全面结束的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签字仪式。商务部长高虎城和东盟10国经贸部长作为政府代表签署《议定书》。
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10月举行的第16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4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经过4轮谈判,本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双方就《议定书》内容达成一致。
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合作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升级《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新助力,有利于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将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和亚太自贸区建设进程。
《议定书》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
例如在服务贸易方面,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我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部门做出改进承诺。东盟各国在商业、通讯、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等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向我国做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扩大经营范围,减少地域限制等。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于2002年开始实施“早期收获”,2010年全面建成。在自贸区各项优惠政策的促进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4804亿美元,双向投资从2003年的33.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22亿美元。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累计相互投资已超过15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