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妇女事业创新发展

2015-11-25 13:34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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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妇女事业创新发展

▲“姐妹情·一家亲”,两岸妇女广泛交流

“姐妹情·一家亲”,两岸妇女广泛交流

人大代表妇女“半边天”作用彰显,更多女性参政议政

人大代表妇女“半边天”作用彰显,更多女性参政议政

女工风采“建设新福建·巾帼有担当”,评选表彰十佳外来女员工

女工风采“建设新福建·巾帼有担当”,评选表彰十佳外来女员工

巾帼基地

巾帼基地

广大妇女投身经济建设,图为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男女平等与妇女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1995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我国首次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向全世界庄严承诺。20年来,中国妇女事业发展驶上了快车道,并实现了法律化、制度化、主流化的历史性跨越。

在这一进程中,我省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妇女主体作用,赋予妇女事业发展更加丰富的时代内涵。

妇女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省委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切实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支持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出台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省政府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颁布了第三轮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省政协开展妇女发展专题调研视察,促进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妇女“半边天”作用更加彰显。全省涌现出7316名全国和省级三八红旗手(标兵)、1564个三八红旗集体、2256个全国和省级“巾帼文明岗”。涌现出各级各类“最美家庭”15.4万户,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随优良家风、家训和家教进入每个家庭。

妇女自身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男女差异基本消除。妇幼卫生保健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延长。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基层自治,2012年首次实现了女性进村委会、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均达100%。

妇联工作实现创新发展。大力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巾帼关爱行动、巾帼成才行动,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改善妇女民生。全省共建立基层“妇女之家”27589个,努力实现妇联组织全覆盖和妇联工作有效覆盖。开通省妇联官方微博、微信“闽姐姐”,创办网上家长学校,开展网上在线接访活动,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信息化便捷服务。

当前,中国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迎来了新的春天。7月6日,中央召开我党历史上第一次群团工作会议,中央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9月27日,中国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全球妇女峰会,再次彰显了中国对促进全球性别平等事业的责任担当。10月13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全国妇联在北京联合召开“纪念北京世妇会20周年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会”。福建发展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省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对广大妇女来说,这是建功的号令,也是共享的福音。

我们共同推动男女平等理念成为社会自觉。推动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锲而不舍抓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普及,促进男女平等的价值理念融入各行各业的工作实践和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男女平等发展的浓厚氛围。

我们共同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紧紧围绕“十三五”目标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建设新福建·巾帼有担当”时代主题,大力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巾帼扶贫专项行动”“建设生态家园提升行动”“建设法治福建·巾帼在行动”“巾帼圆梦行动”等重点工作,团结引领全省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展示“她力量”。

我们共同提升妇女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引导广大妇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激发创造潜能和创新活力,在为中国梦奋斗中创造出彩人生。

责任编辑:冯强(QN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