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通报6起“为官不为”问题 8名干部被处分

2015-11-26 03:03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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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山东潍坊通报6起“为官不为”问题 8名干部被处分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潍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市纪委将6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寿光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失职问题。寿光市纪委给予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吴琴堂、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中阳及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负责人李波三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场监管局局长王俊文、副局长王法增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国峰三人诫勉谈话。

2、坊子区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科工作人员王军滥用职权问题。王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司法机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3、潍城经济开发区农工办副主任、中管区党总支书记韩兴周履职不力问题。韩兴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寒亭区开元街道卫生院院长滕军工作失职问题。滕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临朐县冶源镇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吕廷坤监管不力问题。吕廷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高密市大牟家镇南集工作区计生片长刘爱秀任包片干部时对审核低保工作不负责任问题。刘爱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贯彻落实《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潍坊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为官不为”问题,促进全市党员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玩忽职守、纪律松懈、推诿扯皮、监管缺失等“为官不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守纪律、敢担当、肯干事、干成事,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高质高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