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非法集资手段 守住你的血汗钱

2016-02-02 10:0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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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犯罪分子以高额回报等方式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投资,这类案件严重危害我国的金融秩序,损害投资户的利益。为避免更多人落入犯罪分子的陷阱,我们根据近年来的一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对其共同特征及常用手段进行梳理,警示广大群众不要盲目为高额利息所吸引,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让自己的血汗钱成为犯罪分子赚钱的工具。

集资诈骗案件的共同特征

1.以编造投资项目的形式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2.以承诺高额回报的方式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3.所骗财产多被挥霍,受害群众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集资诈骗案件的发展变化

1.以各种名目的注册公司为载体,制造公司实力雄厚的假象,极具欺骗性。

2.作案方式由单纯的虚构投资项目发展为向农业合作社、基金管理公司等企业入股或投资

3.宣传方式更加多样,诈骗手段更具欺骗性。

警惕:六种非法集资典型手段

一、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包括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其中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五、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假借人人贷(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的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特别是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警惕的眼光所及,还有那些通过群发短信、电话推销,在路边、商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散发传单等五花八门的行骗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案例一、e租宝非法集资案:涉案人员21人被批捕

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案例二、内蒙古金道堂案涉非法集资13亿 主犯被判无期

2014年6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嫌非法集资13亿多元的案件:金道堂案。近日,此案一审已经结束,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齐某某、钱某某、李某某等使用“买一赠二”的经营模式,通过诱使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成为会员,将赠品放在金道堂寄存代卖,并按期获得高额返利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大量资金。自2011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5日期间,共计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13亿多元,参与集资者高达11.6万人次。案发后,部分被告人还将非法集资款项予以转移。

案例三、刘长龙集资诈骗 被判无期徒刑

以吉林农民刘长龙为主谋的非法集资团伙,在一年多时间里跨越吉林、辽宁、四川、江苏4省,借用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基金公司的形式并许诺高回报,共计非法集资3400余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5月27日发布终审判决书认定,刘长龙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四、P2P非法集资第一案落锤 欠款超5000万主犯仅被判三年

P2P网站东方创投的主犯邓亮,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罚金30万元。

据了解,东方创投以月息3%-4%的代价,在网上共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元,但这些钱都流入了东方创投的私人账户,投向了地产行业,但最终经营不善公司倒闭。最终,1.26亿元中,投资者只追回7400万,剩下的5200多万,已经血本无归。

(综合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成都日报、成都晚报报道)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