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10日公告,宜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飞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5年7月31日,经报批,宜宾市纪委决定对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飞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16年2月5日,宜宾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宜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宜宾市监察局审议并报宜宾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县级非领导职务。(新华社成都4月10日电)
2016-04-11 10:31 人民网
来源标题:四川宜宾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赵飞严重违纪被处分
据四川省纪委10日公告,宜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飞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5年7月31日,经报批,宜宾市纪委决定对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飞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16年2月5日,宜宾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宜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宜宾市监察局审议并报宜宾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县级非领导职务。(新华社成都4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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