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校生严禁到夜总会等场所实习

2016-04-28 02:19 北京青年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职校生严禁到夜总会等场所实习

教育部官网27日发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实习单位要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同时,严禁职校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据介绍,这是教育部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以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新规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按照新规“无协议不实习”的要求,职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此外,新规还提出了明令禁止事项。对不适宜学生实习的情况,如安排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情形,《规定》都予以明确禁止。同时,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

新规还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占实习单位在岗人数比例作出规定。《规定》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探因

职业校被指充当“包工头”

对中高等职业教育来说,实习环节非常重要。但是近年来,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顶岗实习”模式受到外界的广泛质疑。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7.5%的受访者认为,职校学生毕业实习中存在学校以实习“捆绑”学生的问题,有56.7%的受访者发现职业学校在学生实习中充当“包工头”,63.8%的受访者认为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企业和职业学校“唯利是图”。

怎样从根本上解决职校学生被当作廉价劳动力的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需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能用提供免费劳动力的形式。例如,大企业提供培训岗位,中小企业可设立培训中心,参与到职业教育当中。为提高企业的积极性,该人士同时建议要对相关企业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