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次适用法庭新规审理涉外案

2016-05-06 01:33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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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新乡5月5日电 (记者 李贵刚)5日,中国人口大省河南首次适用法庭新规开庭审理了一宗涉外合同纠纷案。

最高法公布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自5月1日起施行,涵盖司法公开、司法礼仪等多方面的变化。该案是在法庭新规实施后,系河南首次适用法庭新规开庭审理涉外案件。

专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席,律师有专门休息室并穿“律师袍”出庭……当日,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主持的法庭有了“新面貌”。

庭审信息显示,2014年7月,豫北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公司)从韩国购买9台机器设备。2015年4月,豫北转向公司就该9台设备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转运途中,其中1台价值23余万美元的设备受损。

其中,在韩国公证机构和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等共同认定下,韩国生产厂家出具鉴定报告认为,受损设备已经报废,残值价值为1.78万元美元。

整个庭审中,各方代理人围绕韩国生产厂家鉴定书是否能作为本案司法依据和受损设备残值如何妥当处置等“涉外证据”展开辩论、质证。

旁听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表示,整个庭审张驰有度、有条不紊,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尤其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也为推进适用新的法庭规则开庭作出了示范。

庭审结束后,该案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