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决定再审聂树斌案

2016-06-09 02:31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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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最高法决定再审聂树斌案

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6日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据了解,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以(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聂树斌不服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5日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精神,决定将该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提审本案。再审审理情况将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文/新华社

对话

山东高院有关负责人就聂树斌案复查工作情况答记者问

聂案原判存重大疑问 审查未遇干扰

各界高度关注的聂树斌案8日迎来重要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聂树斌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从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复查到得出结论,为何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复查结论如何?申诉代理律师提出的诸多疑点是否查清?……记者就公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采访了山东高院有关负责人。

原审判决缺少能锁定

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

记者:复查工作为何先后四次延期,需要一年半时间?是否遇到了干扰和阻力?

山东高院:山东高院立案复查聂树斌案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复查期间,申诉代理律师多次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及线索。因案件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发和审结时间久远,相关证据材料及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先后四次延期。

在我院复查期间,调查核实工作以及听证会的召开,都得到了河北省有关部门和原办案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不存在所谓的干扰和阻力。

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听证会前不评议,评议之前不允许合议庭成员私下交流意见。我们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案件复查延期期间的工作实际上主要就是针对律师提出的新证据、新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我们搭建听证会平台,全面听取了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和听证人员的意见,并同步微博播报听证会全过程,听证会历时10小时15分。我们引进第三方见证制度,及时公布合议庭与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会见情况。

被害人死因无法明确

聂树斌死刑日期未造假

记者:被害人死因是该案的一大争议点,复查中是否邀请专家对此进行判断?

山东高院:在聂树斌案复查期间,我们先后两次聘请中国法医学界知名专家对聂案被害人是否存在骨折及其死因进行了分析论证。

专家们提供了书面的咨询意见认为,从所提供照片观察,未见典型系统尸体剖验以及解剖缝合的征像。对被害人尸体是否存在骨折,专家们认为,根据委托方现有的案卷资料,无法判断被害人尸骨是否存在骨折改变。对被害人的死亡原因,专家们认为,就现有资料分析,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无法明确,但根据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所见,结合案情调查,不能排除其死于颈部受压引起的机械性窒息。

记者:律师曾在听证会上对聂树斌行刑时间、上诉状落款日期等提出了疑问,对这些问题是否已有结论?

山东高院:聂树斌执行死刑的具体时间及程序不是影响原审判决定罪量刑的事实,但所谓的“雪地行刑”牵涉司法公信。经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卷宗中聂树斌执行死刑验明正身笔录载明,聂树斌系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现场照片拍摄于石家庄市滹沱河刑场,照片中显示的不是雪地,而是沙地。

合议庭向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调取了原石家庄市看守所1995年4月27日的值班日记,证明该所当日有数名罪犯被执行死刑,其中包括聂树斌。

对于聂树斌上诉状落款日期为1995年5月13日的问题,聂树斌案原审卷宗中所附聂树斌亲笔书写的上诉状落款日期确实是“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为查明事实,我们委托鉴定机构对该上诉状的笔迹、指印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是,该上诉状的笔迹与聂树斌亲笔供述及相关讯问笔录中聂树斌签名等笔迹系同一人所留,指印系聂树斌所留。

我们还注意到,聂树斌案二审提讯笔录载明,聂树斌曾经向二审法官确认上诉状是其本人书写。如前所述,我们已经查明确证聂树斌是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因此,聂树斌上诉状的落款日期应属笔误。

记者:律师提供了多份指证聂树斌受到刑讯逼供的线索,对此查证情况如何?

山东高院:从复查情况看,聂树斌自己在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均没有讲过刑讯逼供问题,也没有发现刑讯逼供的证据。在聂树斌案复查期间,有关聂树斌被刑讯的线索主要有三条。我们对这三条线索都进行了核查。

卷宗6处签名

非本人书写但指印属实

记者:律师曾经提出,聂树斌案原审卷宗材料中有6处“聂树斌”签字非聂树斌本人书写,是否存在材料造假的情况?另外,对于当年现场勘查笔录使用2001年后启用的“新华西路”道路名称的问题是否查清?

山东高院:经委托鉴定,聂树斌案原审卷中《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起诉书的《送达回证》、《宣判笔录》、送达一审判决书的《送达回证》、送达二审判决书的《送达回证》、执行死刑的《验明正身笔录》共6份材料上,“聂树斌”签名确实不是聂树斌本人书写,但相应签名上的指印均系聂树斌本人所留。文/新华社 供图/东方IC

聂母张焕枝:

复查结果和我想的一样

6月8日上午,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聂案律师李树亭来到山东高院,领取了聂树斌案的再审决定书。对于复查结果和再审决定,张焕枝表示,结果和她想的一样,法律会还儿子一个清白。

6月6日下午5时许,山东高院先后电话通知张焕枝和李树亭,让其8日上午到山东高院就聂树斌案复查一事进行沟通。

此前,最高法院于2014年12月指定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异地复查,至今已经延期4次,本月即将期满。

李树亭说,这次通知他们,法官并没有说具体是什么事,只叮嘱要严格保密,他已有预感,这次会出复查结果。

昨天上午9时许,李树亭和张焕枝进入山东高院。接待他们的是该院负责聂案复查的合议庭法官。法官向他们总结了复查工作,并称已形成复查意见上报给最高法院,接下来将由最高法院的法官通报相关决定。

随后,山东高院的法官退出会谈室,进来三位最高法院的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女法官为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滕伟。滕伟等人随后宣读了最高法院的决定,向他们下达了再审决定书。

“最高法院的法官解释再审理由时说,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对这句话张阿姨不太理解,法官向她解释,直到她听懂为止。”李树亭说,张焕枝从书记员手里接过决定书时静默了几秒钟,没哭出声,当即老泪纵横,平静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

李树亭介绍,山东高院的法官后来又进来和他们交流,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希望他们相信最高法院会依法审理本案,希望依法配合最高法院的再审工作。

昨天下午,李树亭与北青报记者通电话时,两人正在返回河北的路上,张焕枝在车上休息。对于再审决定,李树亭转述张焕枝的话说:“复查结果和我想的一样,法律会还我儿子一个清白,感谢所有关心此案的人。”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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