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总结会议,并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会议指出,本期《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其中,48%的约束性指标、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目前,中国正在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并将在不久后发布。这将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三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
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报告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规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提出,完善死刑案件审理的程序,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报告就此指出,死刑二审案件已实现全部开庭审理。
报告还指出,死刑适用更加严格。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9个罪名的死刑,适用死刑的罪名由原有的55个减少至46个。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死刑复核检察厅,严格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程序。2012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56个指导性案例,其中3个案例涉及适用死刑的犯罪情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要求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纠正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形近87万次
报告称,对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强。2012-2015年,检察机关对滥用强制措施、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共869775次。2015年共处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208件243人。2012年以来,检察机关继续大力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
另外,2012-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总数为816379人。其中,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340491人,以不构成犯罪不批捕63809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379290人。
四年纠正超期羁押1939人
报告指出,2012-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不具有羁押必要性的案件共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3341人,办案机关采纳77591人,采纳率为93.1%。刑事羁押期限监督得到全面强化。2012-2015年,共发现超期羁押1974人,提出纠正1967人,已纠正1939人。
与此同时,2012-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因被监管人受到体罚、虐待、违法使用械具、禁闭等向监管机关提出纠正意见7770人次,已得到全部纠正。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进一步完善。2012-2015年,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3369名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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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二审开庭审理可减少冤假错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教授曾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邀请协助准备诉讼法的修改工作,他说,在2012年刑诉法修改之前,有关死刑二审案件的法律规定很模糊,“原来二审是原则性开庭,以开庭为原则、不开庭为例外,很难做到二审全部开庭。”
程雷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死刑二审案件若不开庭审理,以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很可能带来隐患,不排除冤假错案发生的可能性。“我们现在曝光的一些冤假错案,不少二审是没有开庭的。”
他说,死刑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比较特别,中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死刑案件的质量引人关注,二审开庭审理增加了一次公开控辩审的程序,更有助于保证死刑案件质量。因此,2012年修改通过后的刑诉法明确二审需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单列“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为情形之一,要求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