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6月14日电(记者杨帆)记者14日从河北省检察机关了解到,在默认治污设施未经环保局验收、没有任何环评手续的200余家违法排污外,又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贪污,唐山市玉田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赵庆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任国强介绍,2008年4月至2012年8月间,赵庆利任唐山市玉田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主管全县范围内橡胶企业的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玉田县窝洛沽镇有生产再生胶片、橡胶制品的规模企业59家,但治污设施均未经过县环保局验收就已经开工生产。此外,该镇还有200余家小作坊式的橡胶企业没有任何环评手续。
赵庆利在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职、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而是对上述企业收取排污费后对生产行为予以默认,造成企业违法向大气中排放硫化废气,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周围居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