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绵阳三台县3名交警侵吞涉案车辆”情况调查

2016-06-16 02:1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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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绵阳6月15日电 (杨勇李婷婷)15日下午,四川绵阳警方通报了关于网民“莫球铭唐”、“郁郁澜底松”(韩某)在12389举报平台、麻辣社区、天涯社区等平台发布的《三台县公安局纪委欺骗受害人包庇违法民警》、《绵阳刘市长:绵阳交警侵吞奥迪车十多年不还还撒谎说是法院叫他们这么干的》等贴文的情况调查。

据介绍,贴文发布后,引起了四川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经四川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绵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多次深入调查走访、翻阅多年数据资料,查实,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未对川R11396号奥迪车进行扣押,该车并没有被变卖及挪用,而是被三台县某校办汽车修理厂进行了报废处置。

1997年3月3日韩某驾驶川R11396号奥迪车从什邡返回南充,途径绵阳三台县20-101线115KM+35KM处,与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三台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刘向东、袁斌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了伤者和财产,在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后,由于当事三方对事发经过无异议,根据现场情况,对涉事车辆无检验鉴定必要,为恢复省道20-201线的交通,告知涉事车辆尽快撤离现场。由于川R11396号奥迪车受损严重,事故处理民警向韩某告知了施救车、保险定审、维修地点等信息后,韩某自行与施救单位取得联系,于事发当日下午将川R11396号奥迪车运至原三台县某校办汽车修理厂。车辆定损后,修理厂就车辆修理问题多次与肇事车车主南充市高坪区某某总公司某某厂及韩某联系,车方要求不处理也不修理。1997年至今,三台县某校办汽车修理厂厂址多次搬迁,车主对受损严重的奥迪车置之不理,三台县某校办汽车修理厂于2002年移交报废公司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了韩某。

“‘莫球铭唐’、‘郁郁澜底松’(韩某)在网络社区上的多次发帖举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给公安机关造成了特别恶劣的负面社会影响,给民警个人名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据绵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省公安厅已协调属地公安机关,将对其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场事故近20年后的上诉举报竟系造谣,公安机关支持公民正当维护权益,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完)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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