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对方擅自打着自己企业的名称进行拍卖,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将搜房网的运营者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据了解,该案也是我国首例网络拍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诉称名称遭冒用
瑞平公司起诉称,其系一家有AAA资质的拍卖公司,曾于2012年与搜房公司合作,但双方合作一年期满后没续约。此后,搜房公司未及时撤回搜房网上瑞平公司企业名称等信息,仍将搜房公司作为“搜房拍”的合作伙伴,近两年内共组织房产拍卖400余场次,成交金额超3.8亿元。
瑞平公司表示,由于一起房产拍卖纠纷,其被通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这才得知搜房公司未经许可仍一直使用其该企业名称组织房产拍卖。瑞平公司认为,搜房公司仿冒了其企业名称,故将搜房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搜房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200万元。
庭审中,搜房公司称因员工离职交接疏忽,未撤回搜房网上瑞平公司的相关信息,但认为自己不构成仿冒瑞平公司企业名称。
搜房一审被判赔百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搜房公司在搜房网中使用了瑞平公司的企业名称,且存在主观过错。
法院最终一审判决搜房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宣判后,双方未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