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昨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我们公布的失业率都是真实的失业率,没有加任何修饰。”
国新办6日就2016年上半年就业形势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信长星在回应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态。他认为,个别媒体对调查失业率真实性的怀疑,可能是因为数据“波动不大”,但如果由此产生质疑不免“有点推断”。
“我们的数据是真实的,登记失业率一直比较平稳,调查失业率也是比较平稳的,只不过调查失业率比登记失业率略高一点,不同的月份情况有所不同。”信长星指出,失业人员数量是在增加,但失业率确实比较平稳。
他表示,不少国家的失业率都是比较平缓的。比如他关注多年的韩国,失业率长期在3.5%、3.3%,最高的时候到过3.9%,最低3.4%、3.5%,最新的到5月份3.7%,基本上也就是0.1%、0.3%的波动,也是非常平缓的。部分国家失业率波动,往往是因为失业率较高,在两位数以上。
中国为什么会比较平稳?信长星说:“我们分析一个很重要的背景,中国还处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之中。虽然作为分子的失业人员在增加,但是因为城镇化在推进,每年城镇净增就业都在1000万人以上,分母也在增加。分子、分母是同时在增加,所以失业率变化并不大。”
“相反,有些国家早就完成了城市化进程,作为分母的那个数是一定的,一旦经济有波动,失业人员有一点变化,失业率就反映比较快。”他还指出,因中国城镇二元的特征,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一旦因为城市经济波动,暂时没有合适的岗位,他就回到了他的土地,或者返乡创业、就业。即便是调查失业率,也没法充分反映这部分人,因为调查失业率是基于过去一个月一定期限、一定时间有收入的劳动就认定是就业的。
另外,还有一个因素可能也跟中国劳动力市场稳定性有关,中国并不是说经济一波动企业马上裁员。信长星说:“我调查了很多企业,这几年经济在下行,企业面临着订单不足或者短期的经营困难,但是许多企业在面临困难的时候第一想到的不是裁员,而是把这些员工稳定下来。并不是经济好了就招人,经济不好了就裁员,并不是这样。”
回应
工资调整频率、提高幅度应适度放缓
信长星昨日在谈论“机器替人”对就业带来的挑战时说:“保持我们一定的竞争优势,在工资的政策、工资引导上,应该是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提高的幅度。”
这个表态也是对另一个问题的回应——昨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调,会不会对目前的中国制造业的竞争力造成影响?
信长星说,中国人工成本相对于过去在上升,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讲,我们的劳动力成本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但相对于其他一些劳动力成本比我们低的国家,我们劳动力成本方面的优势不如他们,要看劳动者素质、基础设施、配套产业、投资环境优势的发挥。
就工资而言,“要保持我们一定的竞争优势,在工资的政策、工资引导上,应该是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提高的幅度。”信长星指出,就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来看,提高速度明显在放缓,幅度也有所下降。他还给了一组数据(截至7月7日):今年上半年,6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去年是13个,前些年都是普遍提高,提高速度明显在放缓。这6个地区今年上半年提高以后增幅平均是11%,去年同期13个地区平均增幅是13.5%,今年明显下降。
现行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批”现行劳动法: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工人可以炒雇主,雇主无权炒工人。同时,工资增长大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正常情况下应前者小于后者。
今年2月,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称,劳动法实施八年来起了积极作用,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够。第二,企业用工成本比较高,并表示:“对上述这些问题,作为主管部门,我们正在进行积极研究。我们会广泛地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包括调整劳动法的意见,进行深入研究论证,适时提出我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