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就《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答问

2016-07-12 18:14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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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民政部就《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答问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题:推动志愿服务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民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施雨岑、吴晶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志愿服务的现状如何?志愿组织发展有无瓶颈?如何解决?对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民政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解读。

问:《意见》对促进志愿服务发展有何意义?

答: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正式登记和在社区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数量已有18万多个,团结凝聚了超过6600万名志愿者,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组织数量还不足、服务能力还不强,与人民群众的企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专门出台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政策,就是要举各方之力予以支持,进一步优化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环境,培育和发展更多的志愿服务组织,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问:我国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答:目前我国有大量的志愿服务组织没有取得合法身份,还有相当数量的志愿服务组织存在着内部治理不规范、经费不足、人才短缺、能力有待提升等困难和问题。着眼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意见》对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建立健全组织孵化机制、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完善志愿服务组织监督管理、强化志愿服务组织示范引领提出了要求。同时,《意见》对完善组织内部治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增强组织造血功能、加强志愿服务行业自律作出规定,这是对志愿服务组织能力提升提供的支持。《意见》还对强化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全面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创新志愿服务方式方法、加大经费支持和保险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问:如何引导和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

答: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仅有2.5万个,也就是说,我国多数志愿服务组织尚未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从保护志愿者的切身权益、推动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化发展的角度出发,应该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去民政部门登记。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要求各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在不违背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精神基础上,可以按照活动地域适当放宽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所需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在活动场地、活动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激发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问:如何管理单位和社区成立的志愿服务队和志愿服务站?

答:对于单位和社区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意见》从三个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只要经单位领导机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即可在相应单位和社区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要求单位和社区要对这些组织开展活动给予经费支持,也鼓励单位和社区为其提供活动场所;三是鼓励已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吸纳它们作为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提供规范指导和工作支持。通过扶持、引导、规范,这些组织在发展中达到登记条件的,可以申请登记。循序渐进,将更多的志愿服务组织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

问:如何解决志愿服务组织的资金短缺问题?

答:资金短缺是影响志愿服务持续性的一个主要问题。要破解这个难题,需要志愿服务组织、政府、社会共同发力:一是从提升自身造血功能的角度,提升志愿服务组织的战略谋划、项目运作和宣传推广能力,通过优秀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吸引资助者。二是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财税政策支持。三是从减轻志愿服务组织经费支出负担的角度,通过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充分挖掘内部资源,主动争取外部资源,形成组织发展的持续动力。

问:《意见》在促进志愿服务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意见》规定,国家将建立志愿服务示范培训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一批志愿者骨干和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人才;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积极支持本单位、本社区的专业人才加入志愿服务组织,不断优化志愿者队伍人才结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利用工作之余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倡导鼓励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公众人物等积极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做出表率;引导志愿服务组织通过规范招募、科学管理、创新服务,培养、吸引和留住优秀志愿者从而形成志愿服务组织的核心竞争力。

问:如何发挥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在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中的作用?

答:《意见》提出要加大志愿服务行业组织扶持发展力度,支持他们充分发挥作用。这个作用主要体现:一是在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中要发挥先行规范和自我约束作用,引导行风建设,加强行业监督,为志愿服务组织监管提供有力辅助;二是志愿服务组织服务中要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促进行业沟通,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创新,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争取有力支持。目前,我国已有6家全国性志愿服务行业组织,23个省份成立了省级跨领域的枢纽型志愿服务组织,多数较大的市也成立了地区性志愿服务组织,初步形成了志愿服务行业组织体系。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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