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民警要习惯镜头下执法

2016-07-27 02:27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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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公安部:民警要习惯镜头下执法

在智能手机普及的“全民拍摄”时代,遇到突发事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围观后拿出手机拍照拍摄。这个习惯动作,在遇到民警现场执法时,经常会被喝止,理由通常是妨碍公务。昨天,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首次通过视频形式给百万基层一线民警上了一堂接地气的执法课程。培训中明确,民警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遇到阻碍行为民警应全程录像

公安部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刑事、治安、交警等警种在现场执法时遇到的具体问题,向全国民警统一视频演示了执法规范与标准。

规范指出民警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对于执法对象出示身份证并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礼貌放行。出示身份证件并接受查验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如果拒绝配合并与民警纠缠,民警可以采取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等措施。

针对怎样规范处置阻碍执法行为的困惑,规范要求民警应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要向围观群众表明身份、说明情况,争取配合,对于暴力抗拒或阻碍民警依法履职的,劝告无效可使用制服性、驱逐性警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面对围观拍摄要自觉接受监督

执法规范演示中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遇到执法对象或其亲友拖拽、缠抱民警的,灵活规范地迅速摆脱纠缠,可采取拉肘别臂等相对安全的控制动作,避免拳击、抓头发、扭脖子等危险动作。也可在其他民警协助下,合力将其分离。必要时可依法使用催泪喷射器等警械。经劝导无效拒不停止的,依法强制带离。

对于交警现场执法,特别强调了民警要控制好情绪,防止因个人言行不当激化矛盾,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站在车辆的正前方或正后方,对有儿童随行的,执法过程中要先对儿童进行安抚。

此外,视频演示培训还对群众溺水警情的处置、现场处置的武器使用等多种情况作出了规范与示范。

■揭秘

执法演示片是怎样出炉的?

据悉,公安部领导直接指导《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片》的制作,从策划选题到确定内容和摄制地点,从遴选精干力量到组建专门团队,从广泛基础调研到多方听取专家意见,全程参与,并先后5次审看样片。演示片基于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精准解读,概括提炼了操作处置的基本要领,既是一线优秀民警的成功经验总结,也是众多法学专家、警务专家的智慧结晶。

70分钟的演示片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这也是公安部首次通过视频把一线实战搬上屏幕。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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