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篡改高考志愿考生被批捕

2016-08-14 01:51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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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备受关注的山东青岛胶州高三毕业生常升高考志愿被同学郭某某篡改一事有最新进展!2016年8月12日,胶州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什么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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