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受审被控受贿2433万余元

2016-08-26 02:54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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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受贿一案。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5年,被告人仇和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云南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推进、银行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刘卫高等13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33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仇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仇和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及贵州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6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5年3月15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当年3月18日,中组部证实仇和被免职。同一天,仇和带去云南的得力干将谢新松,也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谢新松与仇和的关系始于江苏宿迁,2007年仇和调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时,也将谢新松带去云南。谢新松先于仇和受审,被公诉机关指控受贿近600万元。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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