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单位8月26日晒中央第九轮巡视整改情况

2016-08-27 07:38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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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15家单位昨日晒中央第九轮巡视整改情况

继前日4家单位公布整改情况后,8月26日,国家烟草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药监总局等15家单位也“晒”出了巡视整改情况。

【国家烟草局】

处理60名行贿买官干部

中央巡视组此前反馈巡视意见时指出,国家烟草局存在“一把手违规违纪违法多发”的问题。整改期间,烟草局对5名省级直属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调整7名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地市级一把手的岗位。

针对“买官卖官”问题,烟草局对涉嫌向2012年案发的河南省局原主要负责人郑建民行贿买官的60名干部,按程序追究49人(含1名厅级干部)的党政纪责任,给予16人组织处理(5人同时追究党政纪责任),其中3人免职处理、1名厅级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12人调离原岗位。

接受专项巡视以来至7月31日,烟草局机关、行业各直属单位处理与巡视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线索3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8人,组织处理116人,诫勉谈话144人;其他53名人员的追责、处分问题正在协调有关方面抓紧办理。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对问题突出的5名行业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整改报告中提到,烟草局今年还配合中央组织部对93人抽查核实,严肃处理43名不如实报告的干部,按程序追究6名情节较重干部的党政纪责任,对其中4人撤销任职决定。

【质检总局】

处分一名参加外企招聘的司局级干部

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问题,质检总局规范了已取消高配的23名干部津补贴发放工作,对擅自参加外企招聘的1名司局级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整改报告中提到,质检总局修订了《质检总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加大了对不如实报告问题的处理力度。重点抽查核实78名、随机抽查核实79名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内容,对7名申报不实的干部给予了诫勉处理,对1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截至目前,中央纪委驻工商总局纪检组共接收和梳理出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44件,提出纪律处分建议11人次,拟提出纪律处分建议5人次;调离工作岗位1人;诫勉谈话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谈话提醒6人。

【司法部】

3名干部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被处理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司法部对干部违规兼职和违规取酬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14人已退出兼任职务,1人正在办理退出兼职手续;13人已退款,1人已部分退款,并制定了下一步退款计划。

针对出国团组违规等问题,司法部对十八大以来因公出国(境)团组进行严格检查,15个出访团组存在超人数或超天数的问题,其中1个团组存在超批件天数和擅自变更行程问题;部分团组存在礼品费较高、违规报销通信费等问题,已核实相关情况,并依规依纪处理。

此外,司法部对部机关司局级以下干部住房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对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的3名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

【国家文物局】

15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被要求退回

中央巡视组此前反馈意见时指出,国家文物局“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存在落差,贯彻文物工作方针不到位,历史文物大规模消失,文物保护被动局面没有根本扭转,革命文物保护现状堪忧,文物市场失管失控”。

对此,国家文物局从完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措施、加强执法督察、改善革命文物保护状况、加强文物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整改,2016年底将颁布《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导则》, 2017年编制完成《革命文物保护经费需求规划》等。

针对“干部监管缺乏约束力,多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严,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国家文物局对巡视和自查发现的在职、退休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违规兼职问题进行了摸底统计,严格按照干部兼职管理规定,集中清理整改。目前9人已辞去所兼任的9个企业职务,21人已辞去所兼任的30个社会组织职务。对15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要求退回自2014年7月起违规领取的薪酬,退还时限原则上到2016年底。对于退还数额较大、家庭负担较重的人员,要求最迟于2018年底退清。目前已有3人退还完毕。

【海关总署】

运用技术手段防范海关监守自盗

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海关罚没物资保管和处置问题突出”的问题,海关总署制定相关制度,按照“办管分离”的要求,细化涉案财物移交处置及销毁作业的流程,强化对各环节的风险防控。年内,在涉案财物库存量大、敏感贵重物品多的海关推广使用物联网RFID电子标签技术手段,对精品罚没财物定位跟踪、远程监控,更科学高效地防范毁损、替换、失窃、监守自盗等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海关总署积极推广委托网络电商拍卖,提升拍卖的透明度。截至目前,已有7个基层海关陆续在淘宝、京东开展了网络平台拍卖。

目前,中央巡视组移交的44名现任或曾任总署司局、在京直属单位和直属海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中,已对1人进行党纪立案审查,拟对2人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31人正在初步核实和谈话函询,属重复件此前已作了结10人。

【国家食药监总局】

3人因山东非法疫苗案被处分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时提出,国家食药监总局“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规定不够严格”,对2名处级干部家庭财产来源存疑的情况下,未作调查了解即提拔任用的调查处理。在巡视整改期间,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发现其中1人存在违纪行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党组拟给予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任职试用期。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巡视组指出,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活动长达5年没有察觉,没有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作为最重要的事情对待,监管存在重大漏洞,延误了最佳处置时机;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查办案件不力的问题。”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分别给予总局机关3名相关责任人员行政记大过、记过、撤职处分。

文/本报记者 杨凡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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