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再公布5单位巡视整改情况

2016-08-29 02:10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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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官网昨天再公布5家单位巡视整改情况,至此,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的32家单位及4地区均已公开巡视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底至4月底,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对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个省进行“回头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小金库”追回款项已上缴国库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连续发生“小金库”问题失察以及伪造证据对抗调查的干部追责、问责不严,“小金库”屡禁不止,对相关单位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力,进行严肃处理并问责,追回了被套取的财政资金。加强对“小金库”的治理,部党组与部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小金库”责任书,并在已经开展的各项财务检查和审计中,把治理“小金库”作为重点内容。

关于部分直属单位以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挪作他用,以虚假劳务费等名义套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经费,且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相关单位以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套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经费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坚持“以案说法”,对部属单位套取财政资金和项目资金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建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台账,汇总了2013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相关资金都已追回。加大违规资金收缴力度,已将有关单位“小金库”追回款项上缴国库。

关于个别单位挤占挪用国家重大科研经费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收回了挤占国家重大科研经费,并用于列支非课题项目组人员出国费、与项目无关的培训费,以及国内、国际社团组织“会费”等的资金,相关款项已收回。

民政部

兼职人数减少76%

民政部从严控制现职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明确对部现职公务员、全国老龄办和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再批准其在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对确因工作需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兼职人员,严格限制其只可兼任1个社会团体职务,并严格执行兼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对以个人名义发起成立的部管社会团体不予批准。6月份,再次要求,部直属机关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不兼任部管社会团体职务,一律不批准或推荐到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经过先后两次清理规范,目前,部管干部社会组织兼职已大幅度减少,兼职人数减少76%、所兼社会组织职务减少87%。

开展“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专项整治。在中国社会组织网设立“曝光台”专栏,共曝光10批1085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

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分两批清理了包括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在内的281项中介服务事项。

此外,继续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针对一些福彩公益金项目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加强公益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和督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已在部门户网站上发布2015年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进一步完善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制度,部署开展地方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督查。

信访局

对“带病提拔”进行倒查

信访局对局机关发生的腐败案件中“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目前,倒查工作已完成,并将倒查情况报送中央组织部。根据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问题的再次发生。

进一步排查廉洁风险隐患。在已经对局机关廉洁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7月中下旬,对重点信访业务环节再次进行了重点排查。

国家民委

7人违规调入被清退

国家民委针对巡视指出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缺乏监督”“‘近亲繁殖’现象突出”等问题全面自查,国家民委党组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党组管理干部的提任过程逐一核查,委属各单位管理的干部组织进行自查,发现5家单位存在违规进人的问题,对违规调入的7人予以清退,对5名责任人作出了组织处理。

针对巡视指出的“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廉洁风险”等问题,严肃认真地调查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中央巡视组先后分4批向驻民委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截至7月底,驻民委纪检组已办结98件,办结率92%。正在调查核实及处理的9件。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处分12人,其中涉及司局级干部8人。组织处理99人,其中涉及司局级干部33人。

全总

所属13个期刊撤并至5个

全国总工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全总和驻会产业工会、全总部门会议活动、评比表彰项目、期刊等,全面进行了清理规范。撤销25个评比表彰项目,将全总所属的13个期刊撤并至5个。

对2016年全国五一劳动奖评审工作进行严格把关,使之更加规范。

针对“违规兼职多,有的兼任多个职务,有的未经审批,有的领取报酬”问题,责成退回多领的兼职报酬,对因工作需要继续兼职的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明确不得领取报酬和津补贴。

针对“基建项目多、投资大,存在违规”问题,全面清理全总本级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对全总机关和所属单位在建项目的项目动议和决策、手续办理、资金落实与使用、项目实施、招投标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措施。

责成有关单位就基建项目履行手续不完备问题与北京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完善手续,制定制度,明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任何单位任何项目严禁未批先建。责成有关单位对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进行全面清理。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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