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福喜认罚2428万 曾将过期食品掺入"洋快餐"

2016-10-03 11:2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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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上海福喜事件”相关公司认罚2428.5万

中新社上海10月3日电 (记者 陈静)作为肉类供应商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两年前被曝将过期食品掺入“洋快餐”原料。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日证实,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和其上级公司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共计被罚款2428.5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时,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纳入上海食品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上海市食药监局披露,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698.4万元、吊销和注销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对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罚款730.1万元等行政处罚。两公司罚款合计人民币2428.5万元。

嘉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把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纳入上海食品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据悉,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和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表示接受处罚,并按期缴纳罚款。

今年7月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和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在河北廊坊)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司法审判结束后,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已启动了对“上海福喜案件”涉及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和其上级公司欧喜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程序。

2014年7月20日,作为肉类供应商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被曝将过期食品掺入“洋快餐”原料,麦当劳、肯德基以及必胜客等无一幸免。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日连夜查封涉事的上海福喜有限公司企业,并责令下游企业立即封存来自该公司的食品原料。

当年8月29日,6名涉案公司高管,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今年2月1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上海福喜公司和河北福喜公司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判处杨立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驱逐出境;判处贺业政等9人二年八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8万至3万元不等罚金。上述9人中有4人适用缓刑。

今年7月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和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在河北廊坊)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二审终审判决。

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当日表示,将按“四个最严”的要求,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

责任编辑:李红英(QN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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