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撤销对路边摊买菜老师的通报

2016-10-27 06:01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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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宁化撤销对路边摊买菜老师的通报

10月23日,有网友爆料称,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被通报。10月26日上午,中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教师在占道摊点买菜被通报”的整改说明,撤销对在占道摊点买菜教师等公职人员的通报。

此前,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此次通报首批发布时间为10月21日,涉及11人,其中有4名学校教师,9人通报理由为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另2人通报理由是违规停车和骑摩托车没有戴头盔。

10月26日上午,中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在当地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教师在占道摊点买菜被通报”的整改说明。说明称,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发挥公职人员在城市管理中的表率作用,10月21日,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对在占道摊点买菜的3名教师等公职人员进行通报。通报发出后,引起了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此事发生后,县委责成委员会深刻反思,认真研究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认识到,没有严格区分对公职人员的倡导性要求与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不同,部分要求过于生硬,通报方式不妥。经研究,撤销对在占道摊点买菜教师等公职人员的通报。

26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宁化县宣传部得知,除了2名教师外,所有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的公职人员都被撤销通报。据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另2位因违规停车和骑摩托车没有戴头盔被通报的公职人员,因违反交通法规,应该不会被撤销通报,但具体情况还需要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决定。

此前,宁化县曾在《关于机关党员干部在城市管理中严格遵守“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对此,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整改说明,当地会对有关规定进行完善。

文/见习记者 孔令晗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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