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审 被控贪贿2800余万元

2016-11-25 14:43 北京晚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审

昨天(24日)上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贪污一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杨栋梁被控利用职务便利,贪贿2800余万元。面对指控,杨栋梁认罪悔罪,并在最后陈述阶段鞠躬致歉。

杨栋梁现年62岁。据检方指控,2002年至2015年,杨栋梁利用其担任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849万余元。

1999年,杨栋梁在担任天津市经委主任期间,以所在单位向天津市工业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多划拨基建款的方式,购买该公司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新疆路保疆里小区住宅用房一套,未予国有资产登记。2001年4月,杨栋梁离任时隐瞒该房屋并占为己有。经鉴定,该房屋价值人民币27.08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栋梁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在最后陈述阶段鞠躬致歉。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记者安然)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