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原老总受贿千万判刑13年

2016-11-25 15:18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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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广东电网原老总受贿千万判刑 为多公司提供帮助索要收受钱款 迫于反腐压力 一笔80万贿款退还百万多退20万利息 受贿判13年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洪雪)  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承揽项目提供帮助,索要和收受多家企业给予的贿赂款1333万余元。记者上午(25日)获悉,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原广东电网公司董事长廖建华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据悉,收钱后迫于反腐压力,廖建华曾在事后退款,当初收的80万元退了对方100万元,他说包括20万元利息。

案情还原    受贿1333万元

现年53岁的廖建华于2008年12月担任广东电网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1年2月担任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年任广东电网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年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被免职。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7年期间,廖建华利用担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江东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漾濞县平坡电站并网申请和接入系统申请中提供帮助,为此,廖建华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甲给予的人民币200万元、港币600万元,折合人民币788余万元。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廖建华为北京泽源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电力设备采购等招投标业务提供帮助,为此,廖建华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乙给予的80万元。

2012年至2013年期间,廖建华为周某在红外线测温窗口项目招投标业务中中标提供帮助,为此,收受周某给予的100万元。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廖建华为广州南瑞电力咨询有限公司成为关东电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帮助,为此,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庄某给予的85万元。

2010年至2012年期间,廖建华为王某参与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工程建设提供帮助,为此,廖建华以借款为名向王某索要280万元。

综上,廖建华受贿金额共计折合人民币1333.54万元。

庭上供述    否认指控 称有些是借款有些要退还 

庭审中,廖建华辩称,刘某甲给予钱款与平坡电站审批一事无关,对方是基于他为加快房地产项目审批提供的帮助,同时希望通过他结识其他领导,他在主观上并无收受刘某甲贿赂款的故意,且他在收受后一直想要退还,但因客观原因没有退还。

廖建华说,起诉书指控他收受周某的100万元属于借款性质。

他曾两次退还庄某给予的部分贿赂款,他帮助朋友伍某向王某借款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受贿。廖建华的辩护人表示,廖建华为利用职务便利,为庄某谋取利益,伍某通过廖建华向王某借款280万元,廖建华未将钱款据为己有,亦没有为王某谋取利益,故不应认定为受贿。廖建华具有坦白、退赃情节,请求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    有索贿依法从重处罚 一审判13年

法院审理认为,廖建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廖建华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鉴于廖建华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且在其亲属的协助下退缴全部赃款,故可对其从轻处罚。

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廖建华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在案扣押的1253万余元予以没收,剩余款项折抵罚金。

作案揭秘  电力公司老板称为盈利给其800万划算

江东电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甲在证言中称,2005年中秋节前,平坡电站需要并网审批,廖建华称他会给具体经办部门打招呼。大约两三个月后,并网手续就批下来了。按惯例审批期限应半年或更长。他当时准备了一个1万元的红包、一箱云烟和一盒月饼送给对方。

2006年,水电站通过并网审批开始试运营后,他到廖建华家将装有200万元的茶叶箱给了廖建华。水电站并网审批全部通过并全部运行后,他到廖建华家中给了对方600万港币。

刘某甲称,廖建华在他缺少材料时帮忙协调审批,云南电网给了电站非常高的年度调度指标,使得电站可以充分发电。电站实际年盈利1400万到1500万元,他觉得给廖建华800万元比较划算。

收80万好处 担心被查退百万称有20万利息

北京泽源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乙在证言中称,2012年七八月间,他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廖建华后,希望能得到关照。后该公司中标广东电网一个标的1000万元左右项目,他前后给了廖建华80万元。在此期间,该公司又中了一个标的1000万元的低压开关项目。后来他在廖建华到中央党校学习时,给了对方20万元现金。

对此,廖建华则称,在他的帮助下,刘某乙的公司在广东电网公司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中中过几次标。刘某乙分三次给了他80万元,其中有一笔20万元现金是在他住院期间给的。

2014年春节前后,迫于反腐压力,他让秘书打电话将刘某乙约到广东一家酒店,将80万元本金和20万元利息给了对方。

据记者了解,刘某乙后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自己钱不够找朋友凑

青海苏源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在证言中称,他想通过廖建华承揽电力施工方面的项目。因为公司没有资质,所以廖建华介绍了江西送变电公司经理彭某,要求彭某公司中标广东电网项目后,将一些劳务施工给他做。彭某公司中标后,因为担心他的公司资质,并没有将劳务施工交给他做,而是直接以业务费的形式给了他400万元。

王某说,2011年,廖建华打电话让他过去,说有个项目需要280万元投资,并给他一个广西账号,当时他钱不够,就转过去200万元,又让朋友转过去80万元,这笔钱廖建华一直未归还。

王某说,他借钱给廖建华,是希望廖建华以后提供帮助,另外他在江西等地业务获得了许多收益,他觉得廖建华名义上向他借钱,实际上可能是要钱,所以即便钱不够,还是找朋友凑够了280万元。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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