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允许消费者先租后买商品住房 租金可抵扣房款

2016-12-07 07:11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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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策最新消息:山西允许消费者先租后买以租金抵扣房款。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将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未来,我省将支持房地产企业由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库存商品住房投放到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创新销售模式,允许消费者先租后买商品住房,支付的租金可抵扣房款。

同时,我省明确鼓励煤炭、钢铁等企业成立房屋租赁公司,利用其拥有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发展租赁业务。

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我省将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引导个人出租住房当事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规范租赁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或中介机构出租住房。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今后,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水、电、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及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

今后,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将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意见》明确,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

2016年山西省买房落户政策及问题解读

今年,山西将多措并举,采取7条政策去商品房库存,各市因地制宜,一市一策,千方百计增加商品房销售,减少库存总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这是记者日前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去库存”是国家确定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任务之一,也是我省今年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

7条去库存的政策是:

一要扩大住房需求群体。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确保新落户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就业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为农民工进城购房提供保障。

二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研究制定购房补贴政策,鼓励进城上学、结婚、养老的农民工在市县城购房,促进农民工和其他人员在就业地购买商品住房。

三要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全省境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都要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确保农民工依法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权利。

四要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市县,要通过货币化安置、政府回购商品房等方式,解决棚户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原住户安置房和农业转移人口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得再新建安置住房。

五要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在资质审批和信用评定等方面,积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强强联合、优化重组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等方式,壮大企业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要积极发展跨界房地产。房地产库存过大的市县,可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依法修改城镇规划相关内容,将已供应但未开发的住房用地或商业营业性用地,调整为文化旅游、体育、园区、养老等跨界地产用地,同时将已建成的存量房屋发展为其他地产,促进房地产跨界发展。

七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降低房价。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房价。对带头落实国家政策,降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要给予奖励。

买房落户需要的手续

1、入户人申请

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其中属三县一市迁入人员均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4、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6、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仅限购买新建成套商品房),买卖房屋协议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仅限购买二手商品房)。

完备以上手续后,入户人到购房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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