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40个城市发布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

2016-12-16 21:44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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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截至目前,40个城市发布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其中22个城市发布了红色预警;18个城市发布了橙色预警。

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根据最新预测预报结果显示,12月16日至21日,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6省市,将发生今年入秋以来最严重的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18—19日污染程度最重,20日受冷空气影响略有缓解,21日随着污染回流重污染天气将持续,22日有望缓解。

环境保护部12月14日晚,提前函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提示各地按照预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区域联动,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环境保护部派出了13个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各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环保部通报称,各地早准备、早部署,提前发布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截至目前,40个城市发布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市,山西省太原、临汾、晋中、运城市,山东省德州、聊城市,河南省郑州、濮阳、新乡、安阳、焦作、鹤壁市等22个城市发布了红色预警;河南省平顶山、开封、洛阳、三门峡、驻马店市,山西省吕梁、长治、忻州、 朔州、阳泉、晋城市,山东省济南、菏泽、淄博、泰安、济宁、莱芜、滨州市等18个城市发布了橙色预警。

同时,各地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

——北京市国I和国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车除外)。北京市环保局要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散煤、采暖锅炉、工业企业停限产、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等,同时将利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对高架污染源的监管。

——天津市组织16个区政府、15个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召开紧急会议,对实施红色预警响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河北省发布《关于区域一升级I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中南部城市启动红色预警,要求水泥、铸造、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实施停限产措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

——山西省发布第6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火电、钢铁、焦化、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在现有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不承担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茶浴炉一律停用。

——山东省要求各市以火电、钢铁、焦化、建材等“高架源”企业为重点,开展持续性执法监察,加密监察监测频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施工工地、渣土运输、混凝土搅合站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

——河南省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特急通知》,要求各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影响目前正在实施的管控措施,只能进一步加强、加严。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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