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近年来打击侵犯产权犯罪的情况,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诈骗案件37545件43613人,其中涉众型犯罪集资诈骗案件2530件383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2660件28455人。上午的发布会还对外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检察机关打击侵犯产权犯罪的情况。
一是密切关注各类产权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侵害广大人民群众产权的涉众型经济犯罪。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20901件41701人,金融诈骗案件37545件43613人,其中涉众型犯罪集资诈骗案件2530件383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2660件28455人;另外,起诉合同诈骗案件17863件23550人,职务侵占案件14949件22183人。
二是加强对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查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共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238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6361件;受理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950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撤案5368件。
三是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968件13468人,提起公诉13755件24418人。
四是主动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切实防止产权保护领域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8445件10244人,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8086件9822人,公安机关已立案6874件85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