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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就中成药命名征求意见

2017-01-14 05:06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食药监局就中成药命名征求意

小儿咳喘灵、当归黄精膏、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一些耳熟能详的中成药或将改变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中成药不应采用“宝”“灵”“精”“强力”“速效”等用语,避免暗示、夸大功效。

《指导原则》明确,中成药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或“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此外,中成药一般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记者在食药监总局网站药品数据库中粗略查询发现,在国产药品-中成药的类目下,名字中带有“精”字的药品共有811个批文记录,其中命名为“风油精”的产品就有60余个。名字中带“灵”字的药品更有多达2747个批文记录。带“降糖”的181个、带“降脂”的190个、带“消炎”的689个……改名后,药企需要重新备案,包材、说明书、包装盒、标签、药品追溯码等基本都需要修改。

食药监总局表示,将传统文化特色赋予中药方剂命名是中医药的文化特色之一,因此,中成药命名可借鉴古方命名充分结合美学观念的优点,使中成药的名称既科学规范,又体现一定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蕴。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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