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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存管指引正式落地背后:超九成P2P尚未银行存管

2017-02-24 00:54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网贷存管指引正式落地背后:超九成P2P尚未银行存管

中新网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 程春雨)网贷行业资金存管指引文件正式落地,要求网贷企业资金需在银行进行存管,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卷款跑路。数据显示,目前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尚有超九成尚未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业内预计,在行业整改期限剩下的半年时间内,网贷行业将迎来大洗牌。

防跑路 存管后网贷机构将“见钱不摸钱”

当前,我国网贷行业还处于规范发展初期,一些网贷机构资金缺乏第三方监管,普遍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或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有的甚至卷款跑路,极大损害了投资人利益。

去年,银监会牵头负责进行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阶段已经结束,其中资金存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

据银监会网站2月23日消息,银监会22日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存管机制实现了客户资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从物理意义上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确保网贷机构“见钱不摸钱”。

记者梳理发现,宜信等多家网贷公司对外均表示,落实网贷平台资金存管将能有效降低平台跑路风险,以及防止网贷平台出现设立资金池的情况。玖富CEO孙雷称,银行资金存管实现用户资金与平台运营资金有效分离,也可避免平台监守自盗、挪用资金的可能性,出借人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安全出借的环境。

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可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

《指引》规定,一家平台只能委托一家存管机构,并将存管人限定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即,明确了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可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但《指引》并不禁止存管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网贷之家统计显示,目前已有33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

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指引》还明确,存管人不得以开展存管业务为由开展捆绑销售及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

超九成P2P平台没进行资金存管 未来或加速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未实施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投资、还款的资金通过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平台法人账户或其他内部人账户进行流转,有的机构还存在将大量标的归集到少数借款人账户名下的情况。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448家。正常运营平台中,截至2017年2月23日,209家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P2P总数量的8.75%;118家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约占P2P网贷行业总数量的4.94%

不过相比2016年,网贷企业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在2017年出现了加速。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仅有32家商业银行布局网贷资金存管业务,180多家网贷企业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正在开展系统对接的机构有90多家,占网贷机构总数的4%。

整改期限仅剩半年 行业料迎大洗牌

网贷企业急于加速与银行开展存管合作的背后是仅剩下半年时间的整改期限。

2016年8月17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网贷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地位,凡不符合规定的网贷平台,需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

《指引》对已经开展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机构给予了6个月的过渡期,同《办法》的整改过渡期保持一致。而对逾期未整改的,则按照《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规定执行。

91金融CEO许泽玮、人人贷联合创始人杨一夫等网贷企业高管认为,行业未来6个月将上演众多网贷平台的“生死时速”,6个月后大量不合规或技术能力无法实现资金存管的平台将会退出,呈现出大洗牌的格局

根据《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出借人及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办法》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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