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财政部通报山东省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和问责处理情况

2017-04-20 08:38 新华网

来源标题:财政部通报山东省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和问责处理情况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刘红霞、郁琼源)财政部19日通报山东省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整改和问责处理情况,相关涉事官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等处分。

邹城市为济宁市下辖的县级市。通报显示,2015年2月,邹城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以邹城市正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借款主体,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发行信托产品违法违规举债。

经审计机关提供线索、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确认,财政部今年1月向山东省反映该市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通报说,山东省对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直接责任人员、市政协副主席姚某(时任市总工会主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常务副市长李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外,时任邹城市市长谢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正按规定程序核查处理。

整改方面,截至2016年9月,邹城市总工会已向干部职工退还了全部资金,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据了解,这是财政部3月份以来又一次通报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的问责处理结果。3月24日,财政部通报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区长徐某接受批评教育,区政协主席夏某(时任黔江区常务副区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财政局局长卢某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刘红霞、郁琼源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