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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重点保护承办高风险案件的法官

2017-07-19 06:51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最高法:重点保护承办高风险案件的法官

7月18日上午,第一届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会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出要求。周强强调,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的法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救助。切实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周强要求将维护审判秩序和法院安全、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措施落实到位。指导法官树立职业安全观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完善法官风险评估机制

最高法政治部主任、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徐家新指出,应完善法官风险评估机制,对承办矛盾纠纷大、涉及人数多、对立情绪严重、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等高风险案件的法官实行重点保护。

徐家新要求,各级法院要畅通法官权益受到侵害的救济渠道,解决“当事人违法成本过低、法官救济成本过高”的突出问题,切实扭转法官权益屡屡受到侵害的被动局面。各级法院要严格落实当事人入院安检制度,实行办公区与审判区隔离,明确法警在维护法庭秩序、保证法院办公秩序、保障法官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职责,着力提高法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必要时由司法警察提供24小时保护

徐家新表示,要建立法官申请保护制度,特殊保护方式可包括必要时由司法警察提供24小时保护或持续保护;对于经常冲闹法庭、上访闹事、扬言威胁法官的有关人员,必要时应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完善联防联动机制,加强法院治安保卫工作。

徐家新强调,开展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各级法院是第一责任主体,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丰富、拓展法官协会的职能范围和工作领域,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建成广大法官的“娘家”,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要畅通救济渠道,建立起“应急处置、调查取证、依法惩处、跟踪反馈”的全流程处置工作机制。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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