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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风致福建18.27万人受灾 直接经济总损失8.27亿元

2017-08-02 02:30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双台风致福建18.27万人受灾 直接经济总损失8.27亿元

据初步统计,截止8月1日17时,双台风共同作用带来的狂风暴雨导致福建省福州、宁德、莆田、泉州、平潭、漳州、三明、龙岩8个市(区)53个县、489个乡镇,18.27万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总损失8.27亿元,其中水利设施损失1.91亿元。目前,降雨还在持续,灾情在进一步统计核实中,尚未接到人员伤亡报告。

受“纳沙”和“海棠”台风共同影响,福建倒塌房屋278间,紧急转移27.31万人;农作物受灾23.64千公顷、成灾8.74千公顷、绝收2.06千公顷;航班取消507个架次,列车停运139列,公路客运停运4268班次,对台客运航线、沿海渡口渡船全线停航;高速公路管制4处,国省公路干线阻断5处,平潭跨海大桥关闭;10千伏线路跳闸727条、配变停运11738台、低压用户停电71.56万户;通信中断206条次、线路受损12.9公里。停产工矿企业23个,公路中断42条次,供电中断305条次,通讯中断267条次;损坏堤防9.87千米,损坏灌溉设施、护岸1240处,损坏水闸、塘坝、水文测站、机电泵站75座。

7月30日6时和31日2时50分,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和第10号台风“海棠”分别在福建省福清市沿海登陆。“海棠”与“纳沙”相隔不到21小时,先后在我省同一个地点登陆,双台风的残余环流合并,长时间滞留福建省,给福建省带来严重的风雨影响,造成较严重损失。

福建省中北部沿海出现最大海上风力9~11级,阵风12~15级,局部达16级,以平潭澳前镇53.6米/秒为最大。沿海出现5.1米的巨浪,其中平潭出现最大浪高7.1米的狂浪;8月1日凌晨,福建省福州、莆田、漳州、厦门、泉州、宁德等沿海地区,发生了大范围的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据统计,7月29日18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85个县(市、区)雨量超过100毫米,其中4个县(市、区)超过500毫米,其中连江下宫乡站24小时雨量高达499毫米,频率超500年一遇,为当地历史最大值。此外,强降雨造成九龙江、尤溪、敖江、汀江支流及交溪出现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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