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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不再允许自荐

2017-09-02 00:28 新华社

来源标题: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不再允许自荐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林晖、罗争光)民政部1日启动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与往届不同,本次“中华慈善奖”评选不允许自荐参评。

“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主要表彰在我国慈善活动特别是扶贫济困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个人、单位、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自2005年以来,已连续举办9届。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孟志强介绍,本届“中华慈善奖”不允许单位和个人自荐,只允许推荐。“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候选对象的推荐,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部级单位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进行推荐。”

据了解,第十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4类奖项,分别为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最终表彰名额为150个,为上一届的3倍。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1月31日,表彰活动拟于2018年9月5日举行。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林晖、罗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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