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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警摔倒抱孩妇女 因粗暴执法被停职

2017-09-02 07:40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上海民警因粗暴执法被停职

9月1日上午,上海松江区民警在执法整治违法停车时,一名违停女车主带着孩子纠缠阻挠民警,民警在制止其纠缠过程中,未顾及女子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将该女子摔倒在地,导致其怀中儿童跌落。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涉事民警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已被停职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针对这一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将进一步强化全警法治意识,规范全警执法行为。

民警执法摔倒抱孩妇女

9月1日上午,几段民警制服抱娃女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几段视频中看到,一名身穿粉色衣服,白色裤子,手中抱着孩子的女子在街边与一男性民警发生争执,怀中的孩子一直在痛哭。

争执过程中,该民警两次说“你抱着孩子我不动手,请你配合”,而这名女子在听到民警的话后,多次用手推搡民警。经几次推搡后,民警突然将妇女绊摔在地将其制服,同时,妇女怀中的孩子也直接摔倒在地上。

在女子和孩子被摔在地后,这名女子则被两名执法人员按在地上,小孩的哭闹声引来了围观群众,一老年男子迅速上前扶起小孩,有一名围观的中年男子对民警说:“该扣就扣,但不要这样对小孩。”民警解释道,是女子先动手打辅警耳光的。女子被戴上了手铐后,民警对她说,“你可以对我的处罚有异议,你可以去申诉,但你不可以拦我的警车,你不能推我,这是常识。有话好好说,但你不能动手。打我们辅警耳光是不对的,推我更是不对的。”坐在地上的女子说,“我没有咬你,哪里咬你了。”民警便掀开长袖给她看咬痕,该女子喊道,“那是掐的,不是咬的,你要打我我才掐你。”民警回复她说道,“我这不是打你,是强制措施,我们执法是有全程录音录像的。”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事发地点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九杜路涞坊路五洲云景花苑北门处,附近一位店主称,当时有很多人围观此事,事发原因疑是停车问题致使抱孩女子与民警发生争执。

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9月1日晚上,上海市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布了通报。通报称,2017年9月1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民警粗暴执法的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

经调查,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对违法停车开展日常执法整治时,遭到一名违停女性车主的无理纠缠和推搡阻挠。民警在制止其纠缠的过程中,未顾及女子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将该女子摔倒在地,导致其怀中儿童跌落。

事后,警方即将儿童和女子送医,经医生全面检查,儿童手臂表皮擦伤,女子面部、颈部软组织挫伤。目前,涉事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处理。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该事件中民警为制止当事人无理纠缠而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警方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始终要求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针对这一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将进一步强化全警法治意识,规范全警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整体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

早在9月1日下午,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就曾针对此事发布通报,但措辞描述略有不同。松江分局的通报中,将违停女性车主的行为描述为“暴力阻挠”,上海市公安局最新通报中的描述则变成了“无理纠缠和阻挠”。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公安局的通报中强调了“未顾及女子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此前印发《常见阻碍和妨害交通民警执法职务行为现场处置规程(试行)》,在有未成年人随行的当事人阻碍交警执行职务时,应确保未成年子女安全,要安排民警照看,温言安抚,避免其惊吓跑动造成交通意外。同时,现场处置时,要防止未成年子女突然挤入处置现场造成干扰,或父母拿未成年子女作为抵挡工具、以伤害未成年子女相威胁,增加处置难度。

此外,公安部曾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明确民警在现场执法的规范。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对有儿童随行的,执法过程中要先对儿童进行安抚。

文/见习记者 张夕 曹慧茹 本报记者 王天琪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王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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