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新浪微博“用户协议”引争议 所涉及条款重新修订

2017-09-17 08:53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新浪微博“用户协议”引争议

近日,新浪微博发布了《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由于必须同意接受该政策后才能继续使用微博,不少人第一次开始认真研读微博相关协议。有网友发现,在默认用户同意的《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中要求,“未经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由此引发众多网友对自己微博版权的担忧。

16日,新浪微博就此问题作出回应,称用户对自己的原创作品毫无争议地拥有著作权,该条款仅针对未经微博平台同意的第三方非法抓取行为。

协议中暗含“霸王条款”?

最近两天,关于新浪微博《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的争论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引发争论的两条条款分别是第1.3条: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微博内容即指用户在微博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以及第1.5条: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很快这两条“霸王条款”就引起了众多通过微博分享作品的创作者们的担忧,不少人将其内容解读为,只要文章发在微博,版权就属于新浪,不能再发布在其他网络平台上。有专栏作家表达自己的担忧说:“我每天看书看剧然后动不动写几千字发微博,写了一年,集合了两本书。以后怎么办?”

拟将所涉及条款重新修订

针对网友质疑,16日,微博官方发布《关于微博内容版权归属的说明》,说明中提到,1.3和1.5两条款内容为《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既有条款,而并非最近《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所公示并要求用户同意的新增内容。“现拟将两条款内容修订为:1.3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微博内容即指用户在微博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1.5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新浪:此举仅针对非法抓取

同日,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再次就重点问题做出回应。回应称,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版权或著作权理所应当是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用户对于自己具有完全权利的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但是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显然是不能允许的,即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

新浪副总裁王高飞在评论网友疑惑时解释说:“可以自己发给第三方,但是不能单方授权第三方来抓取,区别在于有没有访问新浪的服务器、出了违法信息新浪会不会因为没有尽到审核责任连带被告。”

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孔令晗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