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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在基层:湖南一家非试点法院的"摘帽"经

2017-09-18 23:30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司改在基层:湖南一家非试点法院的"摘帽"经

中新网长沙9月18日电 司法绩效考核成绩连续几年全市最差,其中一项考核指标长期全省垫底。过去一段时间,因为这顶“帽子”,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处境十分尴尬。“社会对法院评价不高,我们出门办个事都觉得不体面。”该院院长郭超群说。

娄星法院不是湖南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但该院不但没有观望和等待,而且还在有些试点法院前先行一步,紧牵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大刀阔斧推进各项司改,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被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南省委政法委调研组誉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娄星模式”。 

“借力”高校让助理到位法官“归位”

案多人少是基层法院面临的普遍难题,这一矛盾在娄星法院一直十分突出。特别是从2013年至2016年间,该院新收加旧存案件从4909件急剧上升至11942件,增幅高达140%,但人员编制数仅从95个增加到105个。面对案件的井喷式增长,一线办案法官满负荷运转仍难以应对的困局,该院意识到:唯有改革才是唯一出路。

2016年9月,娄星法院以法官员额制改革开启此轮司改大幕。法官员额制,即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这也意味着一线办案法官数量进一步精减。人少了,本来案子就多,如何办得出来?

配备审判辅助人员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就在当月,该院创造性地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深度合作培养法官助理,通过高校设置相关专业课程、法院资深法官为学生授课等方式,为全面推进司改储备人才。

据悉,截至去年底首批法官助理培训结束,娄星法院与上述高校近30名学生达成工作意向。加之随后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举措,该院最终形成“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模式。

“以前我们并未设法官助理一职,且往往是数名法官共用一两名书记员。”娄星法院政工室主任刘继红介绍,除了审判案件,法官还深陷于开庭排期、文书撰写甚至装订案卷等诸多繁琐的辅助性事务中。

如今,这些“杂务”被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担后,该院员额法官李凌内心的焦虑减轻了不少,得以真正专司审判工作。“办案力量大大加强,团队作战效率也更高,有效解决了‘案多’问题。”

敢动院庭长“奶酪”还权于法官

长期以来,以层层审批为特征的审判权运行方式,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不仅降低了司法的质量和效率,也给权力寻租打开方便之门。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今年2月,娄星法院开始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明确所有案件原则上由员额法官依法独立裁判,裁判文书由员额法官直接签发,员额法官对承办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同时明确员额法官及院庭长每年的办案任务,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者将退出法官员额。

提及改革带来的变化,李凌毫不讳言地称,过去哪怕是一个最简单的案件,判决书往往要上报庭院长等层层审批,期间还要经历审判委员会各种开会研究。“遇上领导开会出差或者刚好在处理其它案子,我这个案子就耽误了。”

“手头曾同时有四五个案子在等待领导签字研究。”这种办案时间的不确定性让李凌过去倍感压力。现在,除非个别适用法律有争议、自己把握不了的案件,李凌独自就可签发判决书,无需其他任何人批准。

如今,院庭长办案在娄星法院已不是新鲜事,也在同步缓解“案多”问题。今年以来,该院8名入额的院领导已受理案件344件,结案276年,其中一位副院长已结案52件,院长郭超群更是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办案任务。

改革就意味着利益格局的调整,让院庭长还权于法官,势必会削弱一部分人获取利益的权力和机会。“这是触动院庭长利益的改革,是革领导层的‘命’。”郭超群直言,改革方案出台后,该院个别主管领导对此确有想法。“我们已经落后垫底了,这种压力倒逼我们必须要动这部分人的‘奶酪’,否则就是假改革。”

多管齐下成功“摘帽”

真正解决“案多人少”难题,还需多种综合性措施“齐头并进”。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并把每项制度的边界进行妥善迎合和对接,正是娄星法院司改的显著特点。

据悉,娄星法院逾八成案件都是简单案件,要破解案多问题,必须繁简分流,让简案快起来。今年初,该院在全面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同时,在全院设立诉讼服务与速调速裁中心、审判执行中心、司法内务中心“三大中心”,理顺职责职能,构建办案快速通道。自成立来,目前诉讼服务与速调速裁中心已结案1123件,其中一名年轻法官月结案113件,展示出速调速裁的高效率。

随着各项改革举措相继落地,娄星法院这场“自我革命”的正向促进作用正逐渐凸显。记者接触的该院几名法官普遍表示,成为员额法官后,职业尊荣感更强,工作热情也更高了。“分管领导不再审批,让我必须克服依赖心理、敢于担责,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胡婷是娄星法院最年轻的员额女法官,对她而言,这种独立审判权既是权力更是责任。

改革成效体现在司法绩效的明显提升上。今年2月至7月,该院结案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508件,增幅达50%,结案率提高14.25个百分点。长期在湖南排名垫底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去年同期缩短近60天,前进了12个名次。办案效率显著提高的同时,案件质量也有了明显进步,体现群众满意度的所结案件服判息诉率、二审改判率等指标均出现可喜变化。

面对娄星法院的成功“摘帽”,郭超群感慨万千。他表示,作为一家非试点法院,娄星法院的司改成效,正是基于直接对接了中央的顶层设计,充分印证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路径的正确性。“这足以让此前一些担心质疑改革的人释然。”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傅煜 严文郁 郭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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