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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一处水产市场商贩售卖虎纹蛙被森林公安抓获

2017-10-14 07:32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商贩售卖虎纹蛙被森林公安抓获

10月13日有环保志愿者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们12日在江苏南京一处水产市场调查时发现有商家售卖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在内的多种野生动物。被发现遭人举报后,涉事商贩将大量虎纹蛙撒在市场内,试图毁灭证据。最终,赶到现场的森林公安对涉事商贩采取了控制措施。

南京市江宁区森林公安的工作人员表示,12日他们从查处的这处商贩那里发现了200多只虎纹蛙和600多条蛇以及斑鸠和野兔等多种野生动物,目前蛇和虎纹蛙等已经放归自然,此案还在继续深挖中。

南京一水产市场内现国家保护动物

举发这件事的环保志愿者刘女士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她10月12日凌晨6点左右在南京市一处水产市场调查时发现,该市场有商贩在贩卖多种野生动物,其中包括数筐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商贩说,这些虎纹蛙小的31元一只,大的41元一只,都是野外捕回来的。”

刘女士说,她所在的环保组织原本在安徽调查野生动物保护情况,但发现有大量的野生动物在安徽被捕获后被送往南京销售,于是直接追到了南京。当他们发现这家市场内在出售虎纹蛙等野生动物后,一行人很快报了警。

意识到有人报警,部分商贩作出了出乎刘女士等人意料的举动:“商贩一直在试图销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的证据,或是撕扯装有虎纹蛙的袋子,让虎纹蛙撒满水产市场的各个角落,或偷偷地趁人不注意提着装虎纹蛙的袋子藏起来。”

“地上都是虎纹蛙,我看见了赶紧去捡,但是救起来的相比被撒在地上的数量还是少多了,有的虎纹蛙跑到外面马路上被车轧死了,还有的虎纹蛙钻进下水道里,把下水道都堵了。”

这件事最终以森林公安介入收场,森林公安人员赶来现场,随后控制了涉事的商贩和正在出售的野生动物。

查获200多只虎纹蛙已放生

南京市江宁区森林公安的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证实,在环保志愿者的配合下,12日上午森林公安查获了一处收购、储存、售卖野生动物的商铺,并控制了一名商贩。他表示,在该商铺中查获的野生动物除了200多只活体虎纹蛙外,还有600多条活体蛇以及2只斑鸠死体和多只野兔等多种野生动物。

森林公安的工作人员称,从将该商贩抓获开始,警方就开始了对他的讯问工作,“目前这里主要收购、储存、售卖野生动物,我们计划进一步行动,摸清楚这处商铺的上游来源,这些野生动物是在哪里被抓来的,怎样运过来的。”

据森林公安的工作人员介绍,13日上午,他们和环保志愿者一行人一起,将包括虎纹蛙和蛇在内的部分野生动物送到野外放生。

“为了能够取得最好的放生效果,我们从12日开始就做考察,比如放生这次查到的600多条蛇就需要下很多工夫,既要考虑到周边的环境能够有林地、有水源,又要考虑远离人类聚集区,防止蛇类伤人,最后才选定了一处林区进行了放生。”

违法出售野生动物可处10倍罚款

据了解,虎纹蛙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俗名“田鸡”、“泥蛙”,在以前的沼泽、山涧、水库、田间经常能够发现它们的踪迹。但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的变化,加之人为的过度捕捉,虎纹蛙野生种群的数量日趋减少,成了濒危动物,蛙类中受国家重点保护的种类仅此一种。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价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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