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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为人才立法 相关工作条例11月1日施行

2017-10-31 07:55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深圳为人才立法 相关工作条例11月1日施行

中新网深圳10月30日电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将在11月1日开始施行。记者从深圳市政府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上获悉,深圳目前已引进2542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条例》也将为人才入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以及来华签证、居留等提供便利化服务,落实相关待遇。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促进人才优先发展81条”、“十大人才工程”等人才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随着深圳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特别是海外人才的大量引进,对人才政策赋予法治刚性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应运而生。

《条例》明确,在深圳市、区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规定“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项规划应当将人才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在人才引进与流动方面,条例提出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比如,吸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人才激励方面,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等;在人才服务与保障方面,把提供人才安居保障纳入住房保障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十三五”期间将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是过去五年的4.5倍;为人才入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以及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居留等提供便利化服务,落实相关待遇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曾雪莲表示,深圳已引进86个孔雀团队、2542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将继续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在若干重点领域引进和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圳创业,并积极承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和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

据悉,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在深圳已成功举办十届,吸引了来自75个国家和地区的41500多名专家、29200多个单位参与交流。2018年,第二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将在全球9个国家设立分站赛。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郑小红 徐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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