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福建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

2017-11-23 01:23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福建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昨晚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重点进行2018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情况自查,对不符合福建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要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反馈给本人。

通知明确重点治理的对象是,“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获取福建省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

针对福建部分家长反应强烈的外省考生通过“购房落户”以取得福建省高考资格的问题,《通知》规定,“对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生,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起,下同),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1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1年及以上的(各项同时满足,下同),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2年及以上,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2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2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2020年及以后,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及以上,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3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3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户籍跨省迁移到福建省报名高考的考生,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其学籍状况和实际就读状况;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其家长的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连续社保缴纳等情况。

《通知》同时要求,福建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跨省户口迁移监管,严格核查户口迁移事由是否正当合理,对其中拟投靠非直系亲属落户、迁入高中阶段学校集体户以及未满18周岁人员单独迁移等情况,拟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核实工作,最大程度防止“高考移民”违规落户问题的发生。

《通知》强调,对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编造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高考资格;对社会中介机构和学校等违法违规有组织进行“高考移民”的行为,公安、教育等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对在户籍学籍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利用职权职便进行利益输送,或包庇纵容“高考移民”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已责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严格审查2018年高考报名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坚决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对有组织进行“高考移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