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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约谈7大企业 呼吁共享单车“免押金”

2017-12-06 06:26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中消协呼吁共享单车“免押金”

12月5日,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押金和预付金存管、车辆投放与运维等问题,中消协约谈了7家共享单车企业,建议尽可能采取免收押金的方式,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

中消协认为,共享单车促进了消费者绿色出行、便捷出行,但企业也不能因此就忽视所应承担的相关经营责任。中消协呼吁,广大共享单车企业在市场发展过程中要诚实守信、依法承担保障用户相关权益的责任,并尽可能采取免收押金的方式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

根据现场部分企业代表的情况介绍,目前共享单车企业分为收取押金骑行和免押金骑行两种方式。免押金骑行一般需要考察消费者的第三方信用评分,超过一定分值就可以免收押金。收取押金的单车企业一般将押金统一存放在银行进行专门管理。消费者的押金和预付资金余额均可退,但各企业退款时效、具体金额与消费者的支付方式、余额组成有关。

中消协表示,共享单车企业除了尽可能采取免收押金的方式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外,对于企业收取消费者的押金和预付资金,要采用安全透明的资金监管方式,确保消费者押金和预付资金的安全。

对此,参会的企业代表称,将积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窗口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消费者押金和预付资金安全。另外,部分企业已经或正在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网监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和对接,做好车辆投放、公共秩序维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今年以来,中消协针对共享单车已经召开了多次座谈会。今年3月23日,中消协召开了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12月1日,中消协组织召开共享单车问题座谈会,邀请相关司法、法律问题专家,就押金、预付费以及权益损害救济等问题进行了公开讨论。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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