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假冒公安厅长亲戚诈骗 河南一农妇被判五年

2017-12-14 22:48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假冒公安厅长亲戚诈骗 河南一农妇被判五年

中新网郑州12月14日电 一位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村妇女,竟冒充省公安厅厅长的亲戚以帮人讨债为由多次诈骗,得手后大笔挥霍、赌博。14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农妇被河南封丘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据了解,1976年出生于河南省夏邑县农村的王某花,仅小学文化,因犯诈骗罪于2013年11月19日被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5年6月1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诈骗犯罪,2017年4月经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王某花自称是省公安厅原厅长兄弟的干女儿,以可以帮忙要账的名义,分四次骗取封丘商人李某要账手续费16万元。

据被告人王某花供述,得到封丘商人李某的要账手续费用后,她根本没有向对方索要过欠款。但却多次给李某说钱已经要了回来,以便暂时稳住李某。王某花称,骗取的16万元中14万元已被自己买衣服、赌博挥霍,而且这些钱也没有给李某打借条或收条。

根据王某花供述,其并没有干爹,之前所称公安厅原厅长的弟弟也并非她的干爹。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花退赔受害人李某6万元。

12日,封丘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花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但王某花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符合坦白的构成要件,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王某花案发后退赔受害人部分损失,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刘鹏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