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我国立法拟明确人民陪审员惩戒机制

2017-12-24 01:17 新华网

来源标题:我国立法拟明确人民陪审员惩戒机制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此间正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人民陪审员法草案,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退出和惩戒机制,明确人民陪审员在陪审活动中徇私舞弊将在辖区范围内被公开通报。

草案规定,人民陪审员有如下情形,经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本人申请辞去职务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因犯罪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草案明确,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或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采取通知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辖区范围内公开通报等措施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王琦 熊丰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