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最高立法机关首次审议备案审查报告

2017-12-26 02:20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最高立法机关首次审议备案审查报告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专项审议备案审查工作。

备案是审查的前提。报告统计显示,在备案方面,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截至2017年12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778件,其中行政法规60件,省级地方性法规2543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647件,自治条例15件,单行条例248件,经济特区法规137件,司法解释128件。

在审查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要采取依申请进行的审查、依职权进行的审查、有重点的专项审查等方式开展审查研究工作。

“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表示,这项制度对国家的法治建设意义重大。

首先,确保中央令行禁止、国家宪法法律得到实施。其次,通过审查,确保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与宪法法律保持一致,防止政出多门、法出多门,影响国家法制统一,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