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全国首个微信立案服务平台上线

2017-12-26 04:11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首个微信立案服务平台上线

12月25日,海淀法院通报:今后可以通过微信在该院立案。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个微信立案服务平台。

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法律规定,立案时必须对当事人进行身份验证,以往传统的立案方式都要求当事人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前来法院核实身份。微信立案所采用的身份验证程序,引入了“人脸核身”技术,并与公安部户籍信息库联网,采取身份证查验与人脸识别相结合的验证方式,确保身份验证过程准确、高效。

该平台还实现了信息智能抓取及自动填充。“以往的网上立案方式需要当事人在电脑终端自行输入身份信息等内容。”负责人介绍,微信立案方式利用了文字识别技术,可自动将当事人上传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中的有效信息转化成相应的电子文档,减少了当事人在上传材料时的文字输入工作,使操作更加简便,同时也提高了上传信息的准确度。

微信立案还打破了时间、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可立案,并节约立案成本,为当事人减少诉累。微信立案对设备和工作环境要求较低,当事人可直接通过手机登录海淀法院自主立案服务号微信端,通过微信端就可以完成递交诉讼材料、身份验证、缴纳诉讼费用等全部立案流程,今后当事人不用到法院、不用递交纸质材料,就可以实现全流程自主立案,不必受法院工作时间、立案地点的限制。

经过法院审核,只要材料内容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当事人即可立刻接到微信通知,并通过微信支付直接缴纳诉讼费,省去了当事人为了立案多次往返法院补充递交材料以及上银行排队的环节,提高立案效率的同时还节约了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使立案过程更加简捷易行。

尽管微信立案方式简便易行,但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存在着成本高、周期长等诉讼风险。法院建议广大群众在发生纠纷后,尽量在诉前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积极化解纠纷,慎重立案。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