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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学玉任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副部长级)

2018-01-30 08:45 人民网

来源标题:孙学玉任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副部长级)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29日电   (记者 姚茜)近日,国家民委网站“领导之窗”栏目更新,简历显示,孙学玉已任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副部长级)。简历显示,孙学玉此前担任中组部人才工作局局长,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主任。

孙学玉同志简历

孙学玉,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山东菏泽人,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现任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副部长级)。

1980—1984年 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4—1990年 江苏省徐州市委党校教务科教务员、文史教研室教师

1990—1994年 江苏省徐州市委党校管理教研室副主任

1994—1997年 江苏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教师

1997—1998年 江苏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副主任(1997.09被评为副教授)

(1996.10--1998.06南京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管理与科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8—2000年 江苏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副主任兼行政管理教研室主任(2000.08被评为教授)

2000—2003年 江苏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主任

(1998.09--2002.06在南京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3—2006年 江苏省委党校副校长兼行政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2006—2007年 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7—2008年 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机关党委书记

2008—2009年 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机关党委书记、省文明办主任,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9.02)

2009—2011年 中组部干部教育局局长,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理事会秘书长(2009.05)

2011—2018年 中组部人才工作局局长,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8-- 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副部长级)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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