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山西省两名原副市长受到撤职处分

2018-02-10 01:29 新华网

来源标题:山西省两名原副市长受到撤职处分

新华社太原2月9日电 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阳泉市原常务副市长、晋中市原副市长两人因严重违纪受到撤职处分,一人被降为科员级,一人被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经查,阳泉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利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给予他人礼金。

李利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利生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

经查,晋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盛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不纠正亲属违规获取薪酬。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王盛章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盛章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胡靖国 王井怀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