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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2018-02-13 14:45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对违反师德导师“一票否决”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意见强化了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指出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是研究生导师必须满足的三大基本素质要求,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等。在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方面,意见特别要求导师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意见还要求研究生导师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要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了解学生成长环境和过程,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敢于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

同时,要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制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建立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体系。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给予表彰与奖励,推广复制优秀导师、优秀团队的成功经验。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教学督导范畴,加强督导检查。(记者 张航)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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