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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和推销 重庆市教委发布“六严禁”

2018-02-15 02:29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和推销 重庆市教委发布“六严禁”

2018年春节即将到来,今(13)日,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就进一步加强寒假、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要求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各单位在寒假春节期间切实做到“六严禁”。

具体是:

严禁违规收送“红包”。各地各校各单位节前必须采取集中学习、发送廉政短信、个别重点约谈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干部、教师职工恪守纪律底线,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抵御“红包”歪风,坚决拒收“红包”,不以任何形式收送钱物。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楷模,当好榜样,带头拒收“红包”;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筑好“防火墙”、设置“高压线”,树立廉洁自律的清风正气。

严禁利用公款违规发放钱物。各地各校各单位要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购物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

严禁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各地各校各单位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参与下属单位、学生家长邀请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租用借用。各地各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职人员违规使用公车。完善公务活动租车管理办法,严禁借用下属单位或学生家长的车辆办私事。严禁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行为。

严禁有偿补课和有偿推销活动。各中小学不得利用节假日擅自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学习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

严禁举办或参加各类违规活动。全市教育系统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干部职工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重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通报一起。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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