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地方有企业反映环评时间过长的现象,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表示,这是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时间长造成的,属于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
崔书红指出,影响编制时间的因素很多,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也取决于建设单位启动环评文件编制的时间,还取决于建设单位选取报告编制环评机构的工作能力等诸方面。
8月31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在被记者问及为什么一些地方仍有一些企业反映环评时间过长时,崔书红作出上述回复。
崔书红介绍,一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环评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建设单位要委托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期间还要开展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第二阶段建设单位依法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审批,通过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崔书红称,生态环境部环评审批时间已经较法定审批时间压缩了一半,有些地方的审批时间更短,且80%的项目只需网上填写登记表备案、无需审批。
同时,崔书红补充道,环评的专业技术性强,环评文件对环境问题要进行现状调查,对产生环境影响的污染物排放要进行预测和分析,甚至要对一些重点关注的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长期监测,客观上需要一定的时间。
一些建设单位对环评文件的编制不够重视,启动太晚。崔书红举例说:“我到基层调研的时候,就有个业主抱怨,说别的手续都办完了,就差环评一个章子了。一问环评文件进展怎么样了,刚开始编,还没有报批;再一问立项,已经好几年了,快要开工了才开始编环评文件,这样怎么能快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