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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等车辆实现全国“通检”

2018-09-01 02:29 人民网

来源标题:公安部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等车辆实现全国“通检”

今年6月,公安部在全国部署推出4方面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并于7月份在全国36个大城市率先推行“申请材料减免”、“18类业务一证即办”、“一窗通办”、“自助快办”等8项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的改革措施。9月1日起,20项改革措施将在全国全面推行。其中,机动车全国“通检”、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异地“通考”、机动车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等措施将使更多的机动车车主和申请驾驶证的人员获益。

今后,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可以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更好地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可以异地“通考”,省内居民持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可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外居民在办理所在省份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申领。车辆异地转籍将实现档案信息网上传递,9月1日起,南京、苏州、泰州、杭州、宁波、嘉兴、南昌、上饶、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南宁、柳州、重庆等15个城市试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试点城市间的转籍车辆,申请人可直接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无需再到迁出地车管所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据悉,随着各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相继落地,改革取得良好成效,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更加便捷。在窗口服务方面,各地已减免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1912万份,办理凭身份证“一证即办”业务1596万笔,通过自助机办理业务160万笔;在网上即办方面,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用户超过2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8.55亿次;在就近快办方面,全国已有5900多家4S店、1700多家二手车市场、1200多家银行和保险机构代办机动车新车上牌、二手车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6100多个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业务,方便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为确保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8月3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召开视频会,对9月1日全面推行20项改革措施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加大督导力度,确保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精准落地。同时,研究推出更多便民惠民新举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新闻链接

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明细

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2、18类业务一证即办。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5、交管服务网上办理。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

6、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积极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群众在其他政务平台也可以办理交管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7、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8、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9、社会服务网点代办。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10、邮政服务网点代办。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11、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12、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13、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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